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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文明单位,推进文明建设

    2009/5/25

在集团董事长高华先生的亲自领导下,集团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不断发展,日益进取,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宝华新一轮的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7年3月,集团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再次受到崇明精神文明办的通知。本着“以评促创、以评促、评创结合、重在创建”的原则,经过反复评审,本公司再次被推荐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集团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根据崇明文明办的要求,除网上公示外,还将告示张贴于公司公开场所,以便公众依据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工作要求予以评定。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在高华董事长和郁敏珺总经理的统一部署下,宝华集团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将始终坚持企业精神文明的创建,以创建精神文明为契机,坚持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一起抓。相信,只要集团上下齐努力,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一定能实现。